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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法院强化措施杜绝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
发布时间:2013-01-04 15:32:16
本网讯(彭振林 贺章新)
湖北省潜江法院一直把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多项制度,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工作,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建立院领导接访制度。领导接访是了解社情民意、密切联系群众、发现案件线索、解决有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有效措施。该院确定每月都安排一天为院领导接访日,院领导直接面对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做到人人有责任。 建立排查工作制度。实行排查案件线索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排查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线索。凡涉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优先受理和办理;凡涉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线索,快查快结,防止案件线索流失,促进案件查办工作。 建立问责和通报制度。对于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但追究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同时,还视情节追究庭、室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随时将有关情况在全院通报 建立预警机制。通过信访监督,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遏制,对因此造成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纠正。同时,通过下访、巡访、回访和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发现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倾向性问题,通过向党组反馈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防患于未然,从而达到源头治理的目的。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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