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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黄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获批设立
作者:刘敏 吴建平   发布时间:2013-01-04 16:11:46


    2012年12月31日,江西省宜黄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批准设立,为宜黄县检察院正股级内设机构,所需编制在该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中调剂解决。其职责主要是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及流程管理,涉案款物、法律文书的监管,组织案件质量评查、业务统计分析及考评等。

    为落实省、市检察院关于加强案件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去年11月份以来,宜黄县院坚持内外统筹,认真谋划,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案件管理工作。宜黄县检察院党组重视,积极争取。为取得县委和县政府的支持,早日将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纳入县编委的议事日程,该院检察长傅壮伟多次专题向县主要领导汇报了案件管理工作,院政治部主任也多次主动向县编办请示报告和协调机构及编制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宜黄县检察院不等不靠,及早部署,宜黄县检察院在等待县编委批复的同时,积极谋划案件管理办公室的软件和硬件建设,将筹建工作细化到人、具体到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建成了一个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案件受理大厅;健全机制,建立工作制度,为了规范化、标准化开展案管工作,积极应对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宜黄县检察院及时出台了九个制度规范案管工作,并派员前往其他检察院考察,到市院跟班学习,熟悉和掌握了案件管理工作流程。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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