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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落实人大意见正在研究毒驾案件法律适用
作者:陈丽平 发布时间:2013-01-04 10:05:08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公安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禁毒法实施和禁毒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正研究关于吸食(注射)毒品驾驶机动车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2012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禁毒法实施和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致函国务院办公厅,请研究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并正抓紧落实各项工作。 审议意见提出,加快制定新型合成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充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法律规定,完善对患艾滋病等严重传染性疾病和孕期、哺乳期吸毒人员收押方法,研究针对网络毒品交易等新型涉毒案件的处理方法,参照“醉驾罪”增设“毒驾罪”等。 公安部的报告介绍,针对近年来通过互联网进行毒品违法犯罪的现象有所增加的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正在研究此类新型涉毒案件的办理意见。针对吸毒驾驶危害公众安全日趋严重的问题,公安部在2012年9月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通过“申领限制”及“注销驾驶证”等处罚措施予以严格管制。 全国有680个强制隔离戒毒所 公安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禁毒法实施和禁毒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目前,全国680多个强制隔离戒毒所中的580多个办理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配备医护人员4000多名。 审议意见提出,充实强制隔离戒毒医疗力量,加强场所建设,扩大收戒规模,实施分类管理;探索戒毒康复管理新模式,提高戒毒康复水平,完善各项帮扶机制;发挥我国传统中医药优势,设立研发治疗毒品成瘾药物重大专项,帮助吸毒人员戒断毒瘾等。 公安部的报告介绍,公安部、司法部会同卫生部全面加强对戒毒人员的管理、教育、医疗和康复工作,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戒毒人员实行集中管理,并为其提供良好的矫治治疗和关怀救助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国家禁毒办大力推广贵州省以就业安置为核心的“阳光工程”建设经验,积极探索集中安置、分散安置、公益岗位安置、鼓励自主创业、戒毒康复场所安置等方式,千方百计做好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工作。民政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戒毒人员、康复人员家庭纳入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范围。卫生部制定完善了戒毒医疗管理有关政策和诊疗原则,逐步规范戒毒医疗服务行为。 公安部的报告表示,下一步,国家禁毒办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包括戒毒康复人员在内的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政策,加大经费投入,全面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积极帮助吸毒人员戒断毒瘾、融入社会;公安部、司法部推动相关部门加大对戒毒康复工作的政策扶持和督导力度,鼓励企业参与戒毒康复工作,积极推出技能培训、生活救助等关爱戒毒康复人员的服务措施,加快建设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回归社会”三位一体的戒毒康复场所,进一步增强挽救吸毒人员能力;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药物维持治疗相互衔接机制,共同做好禁毒工作。 侦破毒品案件同比上升15.8% 公安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禁毒法实施和禁毒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2012年1月至9月,全国侦破毒品案件同比上升15.8%。 审议意见提出,要始终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主动进攻和严打高压态势,重点抓好毒品源头查缉、制贩毒案件侦破、涉毒案件审判等环节,加大对运输及物流寄递渠道的查缉力度;在文化娱乐场所建立监管机制,加强对娱乐场所的整治;建立特殊药品分类和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对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控等。 公安部的报告介绍,公安部始终坚持严打方针,加强跨区域缉毒侦查协作,强化情报信息交流共享;在西南、东南、西北、东北等边境、沿海省区开展堵源截流专项行动,配齐、配强查缉警力和装备,科学规划查缉站点,加强整体联动;联合铁道部、海关总署、民航局、邮政局等部门开展以打击物流寄递渠道贩毒活动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了一批毒品案件,2012年1月至9月,批捕、起诉毒品案件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2.8%和8.5%。各级人民法院坚持对毒品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毒品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始终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重刑率,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遏制了毒品犯罪高发蔓延的势头。 公安部的报告表示,进一步完善三级目标案件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集团和网络;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健全娱乐服务场所管理机制,强化落实巡查制度,实现娱乐服务场所信息化管理,加强娱乐服务场所涉毒问题整治;国家禁毒办商相关部门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实现信息共享、网上审批、远程监管,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针对地区性、阶段性毒品突出问题,国家禁毒办将依托毒品问题分级预警机制,力争早发现、早治理、早见效,最大限度地遏制其危害。 将研究互联网涉毒案处理意见 公安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禁毒法实施和禁毒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将研究制定新型合成毒品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互联网等新型涉毒案件的管辖确定、证据判断、法律适用等问题的处理意见。 公安部的报告表示,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卫生部、民政部、教育部、全国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将研究制定患严重传染性疾病和孕期、哺乳期涉毒人员收押的具体办法,明确各有关部门对涉毒特殊人群进行打击、救治、教育、管控、帮教等方面的职责,提高对涉毒特殊人群的综合治理能力。民政部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纳入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和配套政策制定中,同时引导地方在实施办法中予以细化,充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法律规定。 禁毒领导责任追究办法将出台 公安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禁毒法实施和禁毒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将发挥考核机制引导作用,推动各地出台禁毒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办法,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进一步健全禁毒工作领导责任制。 审议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禁毒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和细化禁毒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督导和考核评估,促进各成员单位联动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积极发展禁毒社会工作和社会组织,支持和奖励群众举报制毒、贩毒和吸毒行为,让社会都参与到禁毒工作当中。 公安部的报告介绍,各地禁毒委员会以推进实施禁毒法为契机,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将禁毒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禁毒工作领导责任制。中央综治办将禁毒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畴,不断增强考核机制引导作用。国家禁毒委员会将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35个成员单位,并积极督促贯彻落实。民政部通过加强登记和监督,指导禁毒社会组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禁毒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公安部的报告表示,下一步,将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壮大禁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进一步推动各地制定举报奖励制度,奖励群众举报制毒、贩毒和吸毒行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禁毒工作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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