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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措施看社会管理转变与创新 严规与便民同行
作者:史竞男 邹伟 发布时间:2013-01-04 09:21:34
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虽然目前社会管理领域还存在不少问题,但透过2012年公安执法等方面的一些新措施,我们能够看到社会管理转变和创新的可喜实践。
更重服务 更重利民 2013年1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施行。新规加强了对大中型客货车司机和新手司机的管理,加大了闯红灯、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推出了补换领驾照当日可取等六项便民服务,更加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今年9月,公安部集中推出为急需人员提供身份证明、设立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等14项便民利民服务,受到群众欢迎。 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改进,却体现出政府社会管理思路的转变,即强化服务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推动从管理到服务的根本性转变。 专家表示,立足幸福百姓,把社会管理融入服务之中,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更多保护 更多关怀 2012年,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打击行动,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通过深入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2012年以来全国发生持枪、爆炸犯罪案件与2011年历史最低点相比,又分别下降37.9%和19%。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持枪、爆炸犯罪发案数量处于非常低的水平。 ——通过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开展“破案会战”,今年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3万起,挽回经济损失545亿元。 ——18个省市公安机关集中行动,严打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犯罪,有力遏制了此类犯罪的发展蔓延。 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为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装上了“法律的盾牌”。在法律的保护下,自由、守法、自律、开放的互联网将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利器。 保护和关怀还体现在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创新上。贵州省实施“阳光工程”,通过最大限度安置就业,使大量戒毒人员重归社会。被公认为禁毒世界性难题的戒毒人员管控难、戒断巩固难、融入社会难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因个别暴力执法事件而备受非议的“城管”队伍也在悄然“变脸”,一些地方推出“女子城管队”“硕士进城管”及“柔性执法”等举措,让人看到了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的力量。 更深监督 更广参与 第一部全面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专家认为,此举体现了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决心,对实现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执法公信力有积极意义。 加强信息公开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积极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及时发布群众关心的公共管理信息,不仅能满足群众的知情权,也有利于强化社会监督,提高政府公信力。 让群众充分参与社会管理事务,增强全社会参与社会管理的活力,也成为2012年社会管理领域的显著变化——河北灵寿设立疑难纠纷调解中心“借力群众”化解矛盾,广西凭祥建立社区“女子帮教队”防毒堵毒,河南推行消防安全“户籍化”和“网格化”管理…… 在党委政府的培育引导下,过去那种由管理者唱“独角戏”的局面正在改变,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已成为新的时代潮流,其中蕴含的巨大能量和智慧值得期待。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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