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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法院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2-12-31 09:21:09


     本网讯(李雪梅)   近日,云南省大理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单位”。

    大理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现有司法警察36人,占法院在职干警总数的27.7%,其中,国家政法编制12人,聘任制司法警察24人,实行编队管理,主要担负法院庭审值庭、押解、安保、警卫、案件执行等重要任务。

    长期以来,大理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创建“标准化警队”为目标,坚持政治建警、业务强警、文化活警,狠抓警队建设、警务管理、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司法警察大队的职能作用。特别是今年来,该队按照最高法院的部署,认真落实“执法主体合格、执法程序合法、执法制度完善、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作风端正”的要求,以创新执法理念为引导,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以提高执法能力为核心,以规范执法制度为重点,扎实推进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打造了一支执法规范的司法警察队伍,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优质的警务保障。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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