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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宾阳县检察院为6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
作者:梁洪 刘军成 发布时间:2012-12-29 10:43:57
12月25日上午,广西宾阳县检察院举行刑事被害人救助金发放仪式,黎民诚检察长向六名刑事被害人和家属发放了救助金。
给予救助的刑事被害人中,被害人陈某的家属在陈某因被告人刘某无证驾驶发生交通肇事丧身后,因无法获得有效赔偿,使得失顶梁柱的四口之家陷入生活的困境。为维护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使被害人家属的精神得到安慰,防范社会矛盾激化,该院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相关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经院党组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复同意,为被害人家属申请了救助金。陈某妻子在仪式上说,自丈夫因交通肇事逝世后,家中的经济来源主要靠自己外出打工,收入低,加之自己身体不好,家中的公婆体弱多病,小孩又要上学,整个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正在自己为家庭生活担忧时,县检察院主动联系,并在了解家庭的生活情况后,及时给予救助,非常感谢检察院对其关心、关怀。其他被救助人也纷纷对检察院给予的救助表示感谢。 仪式上,黎民诚检察长鼓励救助人员积极进行生产、生活自救,减轻社会和家庭的压力,做生活的自强者。他还指出,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关注民生,深入基层、服务百姓、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径,也是检察机关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服务人们群众的重要手段,检察院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发挥整体联动优势,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取得更大的实效。 据了解,该院自2011年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以来,共对13名刑事被害人进行了救助。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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