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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举行州市分院检察长述职述廉评议大会
作者:李维 发布时间:2012-12-28 15:56:22
“建议要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首次监所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
“建议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注重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12月28日上午,为了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全省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经青海省院党组研究决定,今年安排了海南藏族自治州和果洛藏族自治州的检察院检察长向省院做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述廉作为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领导体制,强化检察机关领导关系,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尤其是检察长的管理监督,督促领导班子特别是检察长全面履行领导职责,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认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客观公正评价州市分院领导班子特别是检察长工作实际、领导能力、整治素质的重要方式。”省院副检察长朱雅频就开展这项工作的意义做了这样的诠释。 “任职以来,和党组一班人团结带领全州检察机关及全体检察干警,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践行检察工作主题,落实‘三个强化’的总体要求,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抓了八项工作。”两位州院检察长结合实际,既充分肯定成绩,又准确查找问题,还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力求述职述廉的内容实在,语言精练,表达准确。 省院领导和副处以上检察干警根据对述职述廉检察长平时工作情况的了解和掌握,结合今天两位检察长的述职述廉报告,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公道、正派的作风,积极参加了民主测评,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了两位检察长的工作。领导和干警以科学的政绩观参与评价,既看抓业务工作的成绩,又看抓队伍建设的业绩,既有纵向的比较,又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横向比较,从而做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结论。 两位参与述职述廉的检察长,能够以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对自己整治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接受监督,虚心听取批评。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和精神,正确对待领导和同志们的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表示要通过有针对性的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把评议评价的压力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新动力,脚踏实地把每一件事情办好,赢得省院领导和干警们的信任和支持。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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