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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检察院将2013年确定为"预防文化建设年"
作者:卢金增 发布时间:2012-12-28 15:47:06
山东省检察院日前召开该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公共宣传现场经验交流会,研究部署预防公共宣传工作,并将明年确定为“预防文化建设年”。
自今年7月中旬到10月底,山东省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职务犯罪预防公共宣传专项活动。该省检察院在机场、火车站、省电视台等播放该省部分优秀廉政短片和公益广告;济南市检察院在泉城广场、奥体中心、火车站等地的21块户外大屏幕以及1200多辆公交车广告显示屏上滚动展播预防宣传内容;淄博市检察院联合6个行业100多个单位,把“珍惜岗位、远离职务犯罪”等廉政短语在高速路口、公交车车载广告、出租车LED屏上循环播放;青州、平邑等60多个县区检察院在当地电视台开设约请访谈、检察官说法等栏目。 据悉,山东省检察院在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公共宣传长效机制的基础上,将明年确定为“预防文化建设年”,要求该省检察机关主动把预防文化融入检察文化建设,着力发挥预防文化在预防工作中的作用。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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