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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沙县检察院不捕说理工作令当事人权益有保障
作者:梁民权 杨静 发布时间:2012-12-28 14:59:32
福建省沙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不捕说理工作,今年以来,该院共向公安机关发出《不(予)批准逮捕案件理由说明书》15份,其中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6件9人,无逮捕必要不捕6件8人,不构成犯罪不捕3件4人,公安机关对该院不捕案件均未提出复议或复核申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该院为了更加有效地开展不捕说理工作,首先从提升侦查监督工作能力入手,要求侦监科干警牢固树立不捕案件必须说理的观念,特别是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不予逮捕的案件重点从证据环节进行分析说理,对无逮捕必要的从法律依据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行分析说理,对不构成犯罪的从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分析说理。同时该院要求承办人在制作不捕说理文书时,要做到对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事实叙述清楚到位,证据分析有理有据到位,法条引用正确全面。 该院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或无逮捕必要不予逮捕的案件,围绕犯罪的构成要件,从案件事实、情节、危害后果等方面及时与公安机关进行全面、深入、透彻地交流,说明不予逮捕的理由。同时主动征求被害人的意见或诉求,在作出不予逮捕决定的同时,向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说明检察机关不予逮捕的理由。 据悉,该院不断完善与公安机关不捕说理协调沟通机制,每季度召开由侦监部门与公安机关分管领导及刑警大队等负责人联席会议,就公安机关提请的审查批捕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不捕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统,达成共识。今年以来,该院与公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4次。侦监部门加强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指导,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而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列出详细可行的补充侦查提纲,对已批捕但证据尚欠缺或涉嫌其他犯罪线索的案件,及时发出提供法庭所需证据材料的意见书。该院的做法得到了公安机关的理解和支持,受到了案件当事人、亲属和群众的好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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