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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凤阳检察院构建帮教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作者:吴长忠 赵琪琪   发布时间:2012-12-28 14:19:34


    为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使他们重塑新生,今年以来,安徽省凤阳县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不断创新机制,逐步构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取得了较好效果。

    该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 成员由侦监、公诉、预防、监所、研究室等部门人员组成,并制定了相应的办案和帮教办法。根据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殊要求,在具体工作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迅速审理、进行帮教”的原则,主要针对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中有未成年人的案件、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多部门协作,不断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并加强与其他相关单位合作,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通过构筑学校教育、家庭感化、社会挽救三道防线,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工作中,检察院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和初犯、偶犯、情节较轻以及被威胁、被诱骗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经审查依法及时做出不批捕、不起诉的决定,或与公安机关协商,由其主动撤回或建议法院判处其缓刑。如今年4月份办理的一起中学生涉嫌盗窃案,犯罪嫌疑人李某系该县某中学高二学生,因沉迷于网络游戏,经常逃课整天待在网吧内,无钱上网时便窃取路边小店的现金,数次累计达1000余元。案发后,家人帮助足额退赃,其本人也后悔不已。鉴于此,该院为挽救该学生,以无逮捕必要为由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时结合该院近年来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的统计数字分析,向县域中学发出题为“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意识”的检察建议,引起了广泛关注和重视,促使校方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治,从源头上预防在校学生犯罪。  

    同时,该院经常选派检察官送法进校园,解答同学们咨询的相关法律问题,以提高他们自觉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并注意收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个人、家庭、帮教等材料,建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帮教档案,及时掌握未成年犯的改过情况,逐步实现跟踪帮教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实现了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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