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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举行颁证宣誓仪式 10年来103名大法官获证
作者:袁定波 蒋皓   发布时间:2012-12-28 11:27:47


    12月27日15时15分,在北京参加第二十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的44位现任全体大法官庄严宣誓。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面向国旗,身着法官服,系红色斜纹领带,佩戴法院徽章的大法官,在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的带领下,右手握拳过肩,庄严宣诵法官宣誓誓词。

    根据法官法和公务员法,最高法于近日制定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宣誓规定(试行)》。规定明确了初次担任或重新担任法官职务的人员,应当以公开宣告誓词的方式对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正廉洁司法,自觉接受监督,作出郑重承诺。

    在宣誓仪式前,举行了简洁而隆重的大法官颁证仪式,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主持了颁证仪式,并宣读了受证大法官名单。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向共和国第三批大法官颁发了大法官证书。

    36位未曾受证的大法官逐一从王胜俊院长手中接过大法官证书。其中,沈德咏、刘季幸为此次获颁大法官证书的一级大法官。

    据介绍,在2002年3月21日召开的首次大法官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评定了我国首批41位大法官。2007年12月24日,第二次大法官会议举行,26名大法官接受了大法官证书。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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