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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大法官证书颁发暨宣誓仪式
发布时间:2012-12-28 08:40:49


    最高人民法院12月27日下午举行了大法官证书颁发仪式,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向共和国第三批36位大法官颁发了大法官证书。

    根据刚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宣誓规定(试行)》,在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一级大法官沈德咏的领誓下,现任全体大法官还举行了首次宣誓仪式,在国旗前庄严宣读了法官誓词。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主持了颁证仪式,并宣读了受证大法官名单。各位大法官逐一走到王胜俊首席大法官面前接受证书。已受证的10位大法官参加了观礼。

    根据法官法等有关规定,我国建立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官制度,实行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级法官和法官的职务序列。2002年3月21日召开的首次大法官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评定、晋升了41位我国首批大法官。2007年12月24日举行的第二次大法官会议上,26名大法官接受了大法官证书。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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