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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检察院规范检察干警网络使用行为
作者:刘张春 发布时间:2012-12-27 14:36:51
12月20日,江苏省泰州市检察院制定出台《计算机信息网络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15条28款,规范检察干警网络使用行为,强化信息网络纪律意识,更好地发挥计算机网络及信息设备的资源优势;规定检察人员不得在上班时间从事网上聊天、炒股、购物、玩游戏等8种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明确了在互联网(局域网)发布信息的具体要求,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问责,确保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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