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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福山检察院为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
作者:卢金增 于纪伟 王琨 陈正   发布时间:2012-12-27 13:53:36


当事人家属接过女检察官送来的救助金。
    记者12月26日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获悉,截止12月25日,该院在深入推进“五进两服务”活动中,坚持为当事人解难事、办实事,对分属5个家庭的16名已纳入刑事被害人救助范围的救助对象,经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共为他们发放4.4万元救助款,解决了这些家庭的燃眉之急。

    该院针对4起交通事故案件被害人因赔偿主体死亡,造成受害群众得不到必要赔偿,陷入无助状态,引起有关受害群众四处申诉得不到解决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向区政法委、市院申请有关刑事被害人救助款项,使救助款全部发放到位。其中1个家庭3人获得2万元,其余个人分别获得2000至8000元不等的救助金。

    其中,一位当事人激动地握着检察官的手感叹道:“你们给我们这个面临枯竭的家庭带来莫大的心理安慰、鼓励和希望,你们想百姓之所想,一心一意为百姓办实事,重视社情民意,是老百姓最可尊可敬的人…”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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