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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举办学习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轮训班
作者:梁洪 孙桂江   发布时间:2012-12-27 09:40:56


    12月23日至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举办全区检察机关学习修改后民事诉讼法民行部门全员轮训班。全区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全体检察人员、基层检察院分管民行检察工作副检察长以及自治区检察院控申部门人员350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邀请了高检院民行厅郑新俭副厅长现场指导授课,组织观看了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正局级巡视员扈纪华辅导讲座录像,自治区检察院民行处、自治区高级法院审监庭领导分别围绕民诉法修改后与民事检察工作密切相关的实务操作问题进行了专题辅导。

    郑新俭副厅长在培训班授课中,结合民诉法修改的立法精神对修改后民诉法涉及民事检察工作的条文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深刻地分析了民诉法修改后给民事检察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民事检察工作的应对措施。郑新俭副厅长指出,修改后的民诉法拓展了检察监督的范围、增加了检察监督的方式、强化了检察监督的手段、优化了检察监督的结构,民事检察监督得到了加强和完善。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曾学愚在培训班上作了题为“修改后民诉法即将实施,全区检察机关准备好了吗?”的总结讲话。他要求,全区检察机关尤其是民行检察部门要增强信心,认真贯彻实施好修改后的民诉法;要加强学习,融会贯通,正确运用修改后民诉法指导开展工作;要抓住机遇,调整结构,激活基层民行检察活力;要直视挑战,克难攻坚,推动民行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本次培训还组织全体参训人员进行以修改后民诉法为内容的考试考核,巩固培训成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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