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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作者:姜洪 郑赫南 发布时间:2012-12-27 09:28:04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级检察院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方面付出了大量、有成效的努力,取得了新进展。”12月26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进行分组审议,常委会会议组成人员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所作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表示赞同,对这项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殷切希望。
“我对这个报告表示赞成” 分组审议中,陈斯喜、姜兴长、达列力汗·马米汗、金硕仁等委员以及列席会议的谭惠珠、田儒斌等全国人大代表表示,曹建明检察长的报告内容丰富全面,实事求是,重点突出,他们对这项工作表示满意。 “2008年1月至2012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38970件。共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51201件,法院已再审审结36935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和调解结案27543件。”在12月26日上午的分组审议中,报告中的这些数字被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多次引用。 “这些数字显示了检察院以民为本、以法为先的态度。”全国人大代表谭惠珠这样概括。“报告当中有两个数字我看了以后非常高兴,一是经过检察院抗诉后再审改变率,二是再审检察建议的采纳率。”全国人大代表田儒斌表示。达列力汗·马米汗委员说:“曹建明检察长作了很好的报告,内容非常丰富,重点突出,我对这个报告表示赞成。” 记者在一组审议会场看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认真地作着记录。最后一个发言的田儒斌提出了两点建议,审议结束后,姜建初和他亲切握手并向他表示感谢。在其他小组审议会场,高检院几位厅局领导及有关负责人也旁听了会议,将大家的发言详细记录下来。这些细节,让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感受到了高检院接受监督的诚意。 “要高度重视民事行政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和保证,围绕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坚持不懈地加强对民事行政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报告中有关民事行政检察队伍建设的内容,引起了常委会委员及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的共鸣。 全国人大代表谭惠珠对民事行政检察队伍建设十分看重。她表示,报告提到要从“重刑轻民”的态势调整到两者并重,这对检察官的要求并非一个量的改变,而是一个质的改变。民事行政案件种类比较多,需要专家型和法理精通的法律人才办理,国家必须投入足够的资源突破人才瓶颈。 陈斯喜委员说,从调研情况看,现在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普遍存在人员少、配备的人员相对比较弱的情况。建议检察院切实把民事行政检察队伍建设重视起来,配强队伍,使这项工作不但有更多人去做,而且能做得更有成效。 达列力汗·马米汗委员则对西部地区民事行政检察人才缺乏的问题高度关注。他指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涉及很多方面,检察机关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配备。他建议,要在稳定现有的民行检察队伍、实现稳中求进的基础上,加强民行队伍后备力量建设。检察队伍建设要向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倾斜。这几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新疆等欠发达地区的队伍建设非常重视,希望今后一如既往。 “抓住修改后民诉法实施时机,不断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希望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审议中,常委会委员及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殷切希望。 “要抓住修改后民诉法实施的时机,合理调整工作布局,更好地发挥基层检察院的基础作用。”姜兴长委员提出了两点希望:一是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组织好修改后民诉法的学习贯彻,切实转变和更新执法观念,确保民诉法正确实施。加大对基层检察院的指导力度,优化办案力量配置,改善队伍人员结构,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二是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加强研究,深化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同时也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提供积极支持,提出合理建议,作出有益贡献。 金硕仁委员说,要着力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形成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三大诉讼监督协调发展的局面。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的办理,畅通民事行政案件申诉的渠道,做好申诉接待和立案审查工作。加强对民事执行、民事调解的监督,积极尝试以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等形式。加强对涉诉行政机关的监督,用检察建议帮助相关部门改进工作,完善管理方式。 全国人大代表田儒斌说,检察机关积极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成效显著,但工作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希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继续加强对检察机关这项工作的监督,并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责提供全面保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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