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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检察院多举措加强社区矫正监督
作者:邹宇鹏 曹健 发布时间:2012-12-26 15:48:15
今年以来,江西省赣州市检察院在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中,采取“三结合”措施,将社区矫正监督由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的有机结合,掌握了监督的主动性,提高了监督的实效性。截止目前,该市检察机关向社区矫正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3份,检察建议书32份,均被采纳,达到了以监督促管理,推动社区矫正活动正常有序开展的目的,促进了社区稳定和谐。
检察院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与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的日常工作相结合,从社区矫正工作的建章立制到每月开展的对社区服刑人员大走访、大调查活动,抽调各基层检察院在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工作的检察人员参与,同时要求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信息互通,建立健全本地区社区服刑人员数据库,对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刑期、检察监督台账等基本情况可随时调取,并通过GPS平台实时跟踪社区矫正相关部门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情况,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动态监督;在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的日常工作中,注重发现相关部门工作中违法或不当情形,特别是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一律及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 同时,将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与乡镇检察室工作相结合,把社区服刑人员档案、资料等交由乡镇检察室工作人员管理,乡镇检察室履行职责的同时,也调查了解该乡镇的社区服刑人员的详细信息、矫正情况,达到了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与乡镇检察室的法律监督工作双促进的良好效果;乡镇检察室通过与社区服刑人员所在村委会、工作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全面地掌握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情绪、生活条件、社会交往等情况,使帮教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有效防止了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 此外,还将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与“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中心工作相结合,该院要求基层院要以开展“三送”活动为切入点,通过联系沟通挂点乡镇的司法所,积极做好挂点乡镇的社区服刑人员调查摸底工作,重点调查了解在各自开展“三送”工作的重点联系户中是否有社区服刑人员,以便进行走访了解,从中掌握到社区矫正工作的真实开展情况;推行与挂点乡镇特别是重点联系户中的社区服刑人员谈心制度,询问其生活、生产状况,了解基层组织对其就业、工作等帮扶措施,掌握其思想动态,从而拓宽了监督信息来源,化解了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预防了重新犯罪,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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