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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节法官挽回夫妻情
发布时间:2012-12-26 13:45:11
本网讯(黄亮)
2012年12月24日早上,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迁江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罗石松女士与被告王立伟先生的离婚纠纷案。
据了解,原告与被告为自由恋爱,1994年12月26日两人在原溯社乡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2000年8月2日两人的儿子出生,现已读小学六年级。然而却在2012年12月5日,原告以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为由诉至本院,要求离婚。夫妻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庭审时,原告诉称,2009年农历正月初七,原告听闻被告贷款去赌博,原告为此劝说被告,但被告不听劝告,还与原告争吵起来,后来发展殴打原告。原告害怕再次被打,于是外出打工,至此未敢回过家,夫妻间早已无感情。被告却诉称,自己未贷款去赌博,而是买肥料,亦不承认打过原告,表示夫妻俩感情尚好,不同意离婚。双方当事人情绪非常激动,各执一词,对立情绪较大。主审法官韦立标经过法庭调查,认为原告和被告婚姻基础较牢固,当事人双方一起生活了近15年时间,且当事人育有一男孩,该男孩在班里的成绩名列前茅,当事人都希望可以提供一个较好的环境给其小孩,让其小孩健康成长和成才;故承办法官认为,当事人夫妻感情尚有和好可能。 鉴于此,承办法官没有机械办案,而是分开调解,让双方当事人亲戚做思想工作,亦让二人敞开心扉讲心里话,多看对方的优点,改正自己的缺点,使二人在思想上认识到,婚姻生活中要互谅互让、彼此多沟通联系,才能彼此信任,才能给家带来幸福和温暖。韦法官向有大男子主义倾向的被告宣讲婚姻家庭、伦理道德方面的法律知识,并指出他的缺点和不足,使其认识错误并表示愿意改正;同时,在韦法官和原告亲戚的耐心细致劝说下,原告表示愿意再给被告一次机会。通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导说服,被告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其当庭跪下恳请原告的原谅,原告亦愿意再给被告机会,二人相互谅解,过去的事情就让其过去,二人均决定重新开始新的幸福生活,当庭和好;后二人牵上其孩子的手,走出法庭的大门。 至此,本案圆满解决。一段即将破裂的夫妻感情得以挽回,一个频临破裂的家庭重新走上了正常的轨道。在平安节时,又见一个平安和睦的家。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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