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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陆川县检察院建立监管人员困难家属救助机制
作者:梁洪 林伟俊 发布时间:2012-12-26 11:37:00
日前,广西陆川县检察院根据帮扶办法,为羁押在该县看守所的余某的家属争取到2000元的司法救助款,帮助其家属度过生活难关。这在该院还是首例。
为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模式,今年9月,该院针对部分在押人员、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家境困难、生活贫困等特殊情况,出台了《陆川县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在押人员、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家属帮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通过与特殊群体家属的良性互动,努力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规定对救助的条件、适用范围、救助形式、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主要针对家庭遭受重大变故生活困难,有重大疾病无钱医治,无钱供子女上学等情形。在执行程序上,由看守所在押人员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提出帮扶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然后检察院对帮扶对象进行走访调查核实,呈报审批。最后,检察院根据申请帮扶的内容,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并积极协调民政、卫生、教育、财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部门给予帮扶。 今年11月,该院监所检察室在日常检察时发现,羁押在该县看守所的余某心事重重。检察官在于其谈心后了解到,其妻离家出走,家里有3个小孩,大的12岁,最小的才6岁,因余某在押,照顾小孩的重担落在了其父母身上,其家是农村低保户,生活十分困难。该院及时根据帮扶办法,为余某的家属争取到2000元的司法救助款,帮助其家属度过生活难关。余某得知此事后,表示安心接受监管。 为深化此项新型工作,该院还积极沟通协调,争取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建立了每年4万元专项救助资金,用于开展救助在押人员、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困难家属的帮扶救助活动,用于感化在押人员、暂予监外执行人员,促使他们真心悔过。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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