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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海市检察院创新机制推行检调对接见成效
作者:陈福来 林志南   发布时间:2012-12-26 10:21:39


    今年来,龙海市检察院积极延伸检察职能,不断探索参与社会管理新途径,大力推行检调对接工作,将检察机关对轻微刑事案件的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相衔接,今年以来,共适用检调对接程序办理轻微刑事案件30件36人,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化解了社会矛盾,修复了社会关系,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院与市司法局协作,在市中心石码镇设立了全市首家刑事和解工作室,聘请人民调解员,同时从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控申科选派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检调对接工作联络、信息通报、与有关单位协调配合等事项。把检调对接纳入社会“大调解”工作体系,利用社会力量增强执法办案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同时与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实行“检调对接”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的工作意见》、《关于建立检调对接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制订了“三书”、“两表”,即:《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检调对接申请书》、《适用检调对接机制办案委托书》、《检调对接反馈表》和《案件办理反馈表》,为推进检调对接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该院规范一套监督程序,严格限定适用检调对接程序的案件范围,限定在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并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刑事公诉条件。当事人应当以书面方式申请检调对接,并由检察人员制作申请笔录。案件承办人将认真审查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避免因被胁迫、恐吓、欺骗等原因提出申请。

    他们也与市司法局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机关单位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选择20名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社会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业、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民调解员,建立人民调解员库。并定期组织开展刑事和解调解员业务培训。在个案人民调解员的选择上,可以随机抽选调解员,由刑事和解工作室工作人员从人民调解员库中随机抽选,如果当事人对一次抽选不满意,可以再次抽选。同时,人民调解员遵循刑事诉讼法有关回避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人民调解员也可以自行回避。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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