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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开展“三清”教育活动
作者:梁洪 张裕 发布时间:2012-12-26 09:09:42
12月24日下午,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2012年度“纪律教育周”活动动员暨廉政党课宣讲大会。拉开了“干警清正、机关清廉、检务清明”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周”活动的序幕。
会上,林中检察长传达了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开展“纪律教育周”活动相关部署和要求并进行了动员,还给全体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党课。他告诫全体干警,要做到一身正气,公道正派,依法办案不徇私,不拿权力做交易;要淡泊名利、无私奉献,比个人贡献而不比个人得失;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持和发扬优良传统;要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不义之财不取,不当之地不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记者了解到,广西检察机关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近期启动了以“干警清正、机关清廉、检务清明”为主题的“三清”教育活动。院党组决定,要乘着党的十八大东风,乘势而上,狠抓检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推动广西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在队伍建设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精神,以开展每年一次的“纪律教育周”为载体,组织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以“干警清正、机关清廉、检务清明”为主题的“三清”教育活动。 自治区检察院监察处负责人介绍,在“三清”教育活动的目的就是要努力实现“干警清正”,使干警的基本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即做到增强宗旨意识,为人正直,作风正派,道德高尚,敬业奉献,廉洁守纪,有自律能力;努力实现“机关清廉”,使机关的管理和单位团队的风气得到进一步改善,即做到机关风气好,关系顺当,队伍阵容整齐,没有潜规则,管理严密;努力实现“检务清明”,使检察权的运行得到进一步规范,即做到检务目标和职能明确,各项检务严谨有法度有力度,各项工作有条理,检务执法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执法过程符合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法治要求,各项检务运行既互相配合又互相监督制约,执法杜绝利益驱动,杜绝徇私乱检、徇私枉法、以权废法。 为确保教育活动扎实有效,自治区检察院还召开专门会议,对本院机关和各市、县级检察院开展“三清”教育活动进行部署和安排。为了搞好这次教育活动,全区检察机关进行层层动员,提高认识,使干警认识到,开展“三清”教育活动,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完全符合广西检察机关的实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需要、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廉洁政治的需要、是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的需要、是树立检察机关社会形象的需要、是全面推进检察业务和检察事业的需要。 目前,全区各级检察院正在根据自治区检察院下发的活动方案要求,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学习动员、纪律宣讲、上廉政教育课、教育查摆、整改建制、回访验收等阶段和步骤,认真组织开展“三清”纪律教育周活动。自治区检察院要求,各地要在明年1月中旬前完成此项活动。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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