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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检察院与公安局司法局共建法律援助工作站
作者:陈伶刚 发布时间:2012-12-25 15:47:57
为了切实维护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方便在押人员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保证在押人员能够依法得到应有的法律帮助,为在押人员充分享有辩护权提供条件,江西省铅山县检察院与该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共同建立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
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由县法律援助中心派工作人员到看守所驻地办公,平时加强同县看守所、驻所检察室沟通联系,对于在押人员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直接向法律援助工作站提出申请,也可以向看守所或者驻所检察室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后,由看守所或驻所检察室提交给法律援助工作站。 看守所、驻所检察室平时要加强对在押人员的情况掌握,既要了解在押人员的个人基本情况、案件基本情况,更要及时掌握在押人员案件的诉讼阶段,结合在押人员的实际情况,判断在押人员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看守所或者驻所检察室工作人员可以同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帮助其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对于法律规定必须指派律师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看守所、驻所检察室应当通知法律援助工作站指派律师为在押人员提供辩护。 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成立方便了在押人员及其近亲属,体现监管场所对在押人员的人性化管理,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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