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湖北武汉:基层检察官登上大学司法实务讲台
作者:花耀兰 张汉舟 梅婧 发布时间:2012-12-25 15:41:29
“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是否就一定认定为自首?”12月23日上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司法实务讲学上,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红艳为名校学子上了一堂生动的司法实务课。
结合自己办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李红艳讲述了如何认定自首的几种情形。那么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如何审查案卷?如何制作高标准的讯(询)问笔录?如何提高文书质量?如何提升出庭公诉的水平……,李红艳通过讲诉典型案例和自己23年的办案经验,把“迂回发问、借言发问、含蓄发问、全面细致”等技巧传授给大家。“法施于人,虽小必慎。要以公心和诚心,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起案子,力争达到最佳效果。”课堂最后,李红艳说。她的讲课赢得满堂喝彩。 据了解,此次授课对象是全国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班的学生,他们是国家面向西部省份基层法院、检察院招录的公务员,在高校学习两年后将回到定向单位入职工作。为了让他们毕业后能迅速进入角色,发挥更大的作用,学校专门聘请了有丰富经验的司法人员为学生上实务课。汉阳区检察院与武汉大学法学院与是学习型共建单位,也是法学院的教学基地,作为优秀公诉人、全省劳动模范的李红艳成为首批受聘的老师,同时受聘的还有该院侦查监督科科长黄景涛。当天下午,黄科长结合检察官职业道德和侦查批捕工作技巧为同学们授了课。 “把枯燥的法条变成鲜活的案件,让学生更容易理解接受,实务专家的敬业精神和专业技巧会对他们产生直接的影响,使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能更出色。”武大法学院老师兼班主任王予民说。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