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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德安检察院实行特约检察员制度
作者:丁治水 欧先明 发布时间:2012-12-25 14:43:32
特约检察员制度是促进检察机关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科学履行检察职能的重要举措,江西省德安县检察院对特约检察员工作十分重视,按照县委统战部《关于加强特约检察员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好该项工作。
该院进一步修改完善《德安县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工作办法(试行)》,指定该院政工科作为联系特约检察员的日常机构,不仅仅把工作停留在制定制度上,而是选派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该院与县委统战部共同考察,确定了五名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有关法律知识并有一定代表性的民主党派、无党派、社会知名人士为特约检察员。检察院印发的重要文件和检察工作情况反映,及时发到每一位特约检察员手中。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大活动,进行案件评议,也积极邀请特约检察员参加,使他们较全面掌握该院的检察工作情况,更好地支持检察工作、监督检察工作。 该院每年都要走访特约检察员,定期召开特约检察员座谈会,向特约检察员通报该院工作情况,征询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于特约检察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都会认真研究,加强改进,并及时向特约检察员反馈,推动了检察工作健康深入开展。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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