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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检察院筑牢三道防线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作者:许欣 发布时间:2012-12-25 11:08:39
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检察院高度重视举报人保护工作,筑牢三道防线,全方位地保障了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使举报工作收到了显著效果。
强化严格保密意识,为举报人筑起“挡风墙”,是枣庄市检察院运用保密手段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而筑起的第一道防线。该院围绕安全保密这个中心环节,做了大量工作,建立了高标准的告诉服务大厅,将举报指南等各项制度输入滚动屏和触摸屏,为群众正确举报、加强群众自身保护能力提供指导,大厅还单设举报密谈室,为群众前来举报提供了保密保障。此外,该院实行检察长预约接待制度,对于案情重大和涉嫌县级以上干部的举报线索,举报人可以直接约见检察长进行举报。该院还制定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涵盖了接待、受理、处理、审查、初查等各个环节中的保密问题,并一一落实到位,使举报保密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这些做法有效地防止了在检察工作中泄密情况的发生,全市检察机关自开展举报工作以来,没有发生一起泄密事件。 强化惩防并举意识,为举报人撑起“保护伞”,是枣庄市检察院运用惩防并举的手段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筑起的第二道防线。怕打击报复是举报人的一大心病,如何医治?该院的处方是用严惩治表,用预防治本。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发现一件查处一件,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十几年来,对全市受理的156件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都进行了调查处理;在严查打击报复举报人案的同时,该院对所有的被举报人定期进行深入细致的逐个排查,一旦发现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遏制打击报复的势头,防止滋生蔓延。惩防并举极大地震慑了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犯罪气焰,有效地预防了打击报复行为,有力地激发了群众举报的热情。 强化扶正压邪意识,为举报人撑起一片蓝天,是枣庄市检察院运用弘扬正气的手段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而筑起的第三道防线。该院在如何进一步保护举报人的调研中发现:明火执仗公开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只占少数,更多的是以莫须有的罪名实施扣发奖金、调动调离、停职停薪、解聘开除等变相打击报复行为。对此,该院采取了三项举措:一是利用媒体、会议等各种宣传形式表彰敢于举报、勇于举报的人物,广造“举报光荣,报复可耻,举报是每位公民的权利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的舆论,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举报与打击报复的斗争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使更多的群众理解举报人,营造出正气压倒邪气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设立举报奖励基金,实行举报奖励制,并建立健全了与之配套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使奖励工作有章可循。十几年来,先后对43名举报有功人员进行了物质奖励。三是跟踪保护和服务,干警们利用电话、互联网等形式经常与举报人沟通交流,从举报安全延伸到关心服务,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发现困难及时登门帮助克服,使举报人从精神上有安全感,从思想上有信任感,从感情上有亲切感,使举报人的数量不断上升,使检民关系进一步密切。 筑牢三道防线,使枣庄市及其所辖区(市)检察院的举报数量稳步上升,质量明显提高,出现了可喜的变化,举报人由匿名的多转变为署名的多,举报对象由一般问题的多转变为重大贪污贿赂的多,举报单位由一般单位的多转变为重点单位的多,举报内容由无凭无据的多转变为有凭有据的多,从而为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提供了充足、可靠的案源,使举报工作出现了崭新的局面。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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