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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蒙城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公诉案件刑事和解工作
作者:韩云静   发布时间:2012-12-21 14:16:20


    近日,蒙城县检察院对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批准逮捕案件依法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对涉案当事人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

    为实现与修改后刑诉法的平稳过渡,进一步推动社会矛盾化解,构建和谐社会,蒙城县检察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开展公诉案件刑事和解工作机制,联合该县司法局成立了“蒙城县公诉案件刑事和解调解委员会”,共同制定了《关于联合开展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该《实施意见》就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和案件范围、后续跟踪等工作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使刑事和解工作具备更强的可操作性。

    经多方释法说理,达成刑事和解,该院决定犯罪嫌疑人做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不仅实现了双方当事人权利的保障,而且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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