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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过期仍营业 男子非法经营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2-12-19 16:02:42
本网讯(通讯员 韦梅桔)
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期限届满,又未办理新的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仍然继续营业近三个月,经营数额较大,个体户黄文誓的行为构成了非法经营罪。近日,广西西林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宣判,被告人黄文誓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没收非法经营的工具。
黄文誓经营管理西林县博爱综合门诊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有效期限从2008年3月20日至2012年3月21日,有效期内其正常从事经营活动,但营业执照到期后,黄文誓在未办理新的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仍然利用B超机、流产吸引器等医疗设备继续经营。在2012年3月21日起至2012年6月11日无证期间,黄文誓无证经营、开展诊疗活动,经营数额达10万余元。 黄文誓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西林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在庭审中,被告人黄文誓自愿认罪,因其在非法经营期间,该机构未发生因非法经营而引发其它严重的危害后果。遂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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