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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公布三起利用互联网获取贩卖个人信息案
发布时间:2012-12-19 09:14:08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和迅猛发展,互联网领域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公安机关日前公布了三起典型案例,犯罪嫌疑人涉嫌利用互联网非法获取、贩卖个人信息,对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
南京许某等人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案 2012年5月16日,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打算雇佣“马仔”并办理假身份证,到邮局等地点取挂号信、快递。嫌疑人涉及湖南、天津、山东、江苏、浙江等地。2012年5月17日,南京市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许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经查,许某等人通过办理假身份证冒领受害人申办的信用卡挂号信,并在网上购买受害人的个人征信记录等资料,激活信用卡,刷卡套现牟利,对信用卡管理秩序、公民财产权利造成了巨大损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上海孙某某等人网上非法买卖个人信息案 2012年3月15日,上海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用于作案的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均购于互联网,由此发现一个非法出售个人信息的犯罪群体。办案民警深挖案件线索,追踪定位,查明有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机动车主信息、学生学籍信息及大量企业信息等被非法销售,通过网络以每份信息60-2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再以150-300元的价格将获取的信息贩卖给下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3月至8月期间,公安机关先后抓获涉案嫌疑人孙某某、段某某等31人,并成功抓获负责某卫生局信息数据系统运行维护的嫌疑人张某某。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国电视购物联盟网”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案 近期,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称,中国电视购物联盟网(网址为www.400810086.com)对外发布“出售400电视购物客户数据”等非法信息,并通过网上聊天、支付宝交易等方式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经查,2012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叶某利用在一软件公司工作的职务便利,私自下载400客服电话通话清单客户信息,并委托曹某某通过互联网贩卖给杨某某、沙某某、曾某某等人牟利,涉及泄露大量公民个人隐私,对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涉案金额近百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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