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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召开法院服务企业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2-12-17 08:58:41
本网讯 (蒋欢)
为加强法院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促进新余市经济发展,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并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服务,2012年12月14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市法院多功能学习会议室召开了全市法院服务企业法律事务座谈会。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军、各业务庭局及县、区法院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新钢公司、赛维公司、赣西供电公司、赣锋锂业等16家企业应邀出席座谈会。
会上,郑军就此次会议的目的和意义——加强双方之间沟通和为全市企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向各企业代表做了简要介绍和说明,并通过播放新余中院宣传片的形式,让企业全面了解法院的工作现状和发展情况。各与会企业代表对这次会议予以了高度评价,并对法院工作给以了充分的认可和支持。 各企业代表就企业的发展现状和法律需求做了详细说明。企业的法律需求主要体现在“四性”上:一是经常性。需要法院经常、不定期到企业走访,送法进企业,通过普法活动,传播有关劳动人事、财税、合同管理、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提升企业的法律风险控制意识。二是时效性。在受理案件时,做到快审查、快立案,在诉讼中,对于小额经济案件快速裁决。三是针对性。针对一些特别困难的企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倾斜,如缓交、免交诉讼费。四是能动性。在审判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将调解贯穿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 最后,郑军对他们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并强调,全市法院将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公正司法意识,强化促进社会和谐理念,充分运用法律调节手段,依法保障和服务企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依法及时受理和审理涉及公司、企业经济纠纷的案件,严格依法受理和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有效发挥司法规范引导作用,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县、区法院和市法院各庭局负责人在听了企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后做了表态性发言。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和认真负责的精神,落实服务承诺,改进服务方式,为新余市经济发展共同努力。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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