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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方"八字"方针强化代表联络实现工作互动
作者:梁洪 陈国庆   发布时间:2012-12-14 10:43:39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日前专门下发文件,提出了“通、报、征、贺、赠、访、观、宣”八字方针,深入贯彻全国检察机关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联络工作,有效实现人大监督和检察工作的良性互动。

    这八字方针是:“通”,即加强与本级人大机关代表联络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新当选代表的基本情况,制定出具体的代表联络方案,增强代表联络工作的针对性;“报”,即自治区检察院领导分别到各地召开通报会,向代表通报5年来自治区检察工作情况,与代表开展座谈;“征”,即通过向人大代表寄送已付邮资信封的形式,了解代表对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贺”,即对新当选的人大代表发出祝贺信,并在2013年新春到来之际,向本级本届和新一届的人大代表寄送贺年卡,表达新春的祝福;“赠”,即向本级本届和新一届人大代表赠阅检察报刊,方便代表及时了解全国检察机关工作动态;“访”,即在全国、全区两会召开前,由全区三级院领导分别组织干警集中开展当面走访当地的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工作;“观”,即组织人大代表观摩一次公诉案件的庭审并评议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的表现,用最直观的方式,向人大代表展现检察干警的风貌;“宣”,即在对外宣传工作中,及时报道人大代表关心支持检察工作、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等情况,使新一届人大代表了解并支持检察工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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