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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海检察院强化督察倒逼规范廉洁执法
作者:林志南 郑雪玲 发布时间:2012-12-13 16:32:47
今年以来,龙海市检察院强化检务督察,有效地提升全院规范廉洁执法水平。今年该院共决定批准逮捕482件648人,起诉864件1301人,全部依法依规按时办结,实现“零违规”、“零违纪”。共开展了执法专项督察工作24次,日常性督察80余次,发出《检务督察通报》10份,督察倒逼规范廉洁执法成效显著。
该院党组深刻认识到检务督察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专职检委为成员的检务督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负责日常事务的检务督察办公室,成员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兼职纪检监察员,纪检组长、监察科长分别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通过建立 “一把手”负总责,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负责的检务督察领导班子和以纪检组长为核心的督察工作专班,确保检务督察机构健全、机制长效、运转有序。 该院以执法办案活动为重点,突出对规范办案行为的督察。强化五个方面的跟踪监督:对同步录音录像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察;对讯问犯罪嫌疑人情况进行抽查,督察办案人在讯问过程中有无引供、诱供、逼供等违法问题;对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侦查部门在执行办案时限、告知制度、二人提审制度、“一案三卡”办案程序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进行督察;观摩公诉干警出庭,对公诉人出庭形象、着装、言谈举止、出庭效果进行督察;对2011年以来职务犯罪侦查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 为使督察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该院注重抓好督察事项的整改落实。凡是对重大活动或涉及全院性工作的督察,督察结果全部以《检务督察通报》的形式通报到院党组成员和各科(室),并将通报在内网发布。在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察人员视情况予以当场纠正或给予批评教育,及时下达督察通知书限期整改。充分运用督察成果,做到奖罚到位。将检务督察结果与业务考核、评比表彰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有效结合起来,从而增强检务督察的刚性和权威。 为配合“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全市“新农村建设”和“整村推进”等活动的开展,该院组成督察组,进行明察暗访,对存在问题的部门或干警当场纠正,限期整改。他们也深刻认识办案的重要性,实行办案目标责任制,年初层级签订了办案安全责任状。对职务犯罪侦查案件坚持临场监督,对大、要案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对周围环境进行安全巡逻,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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