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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苍山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旁听庭审
作者:林超   发布时间:2012-12-13 16:20:29


庭审现场。
    12月12日,山东省苍山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观摩由该院提起公诉的赵某贩卖毒品一案的庭审,使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内容进一步延伸、监督渠道进一步拓宽,让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被告人赵某于2012年7月间先后多次贩卖冰毒,并非法持有冰毒。在2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思路清晰、反应敏捷、衔接紧密,控辩双方辩论激烈。最终被告人赵某当庭认罪服法,并被当庭判处有其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0元。庭审结束后,3名人民监督员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出庭形象和审判活动监督等环节对公诉人的表现进行了评议,并对该院的出庭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人民监督员王传喜感慨地说:“观摩庭审让我们更加熟悉了解了检察工作,对我们是一次培训和学习,对今后正确履行监督职责有很大帮助”。

    “敢于接受监督才能敦促自己把各项工作做好。”苍山县院检察长王纪起这样说。近年来,该院主动把接受监督作为助推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开展的强动力, 在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的同时,注重加大自身监督、特别是对重大、复杂案件的监督力度,让人民监督员将监督工作向纵深延伸,通过对刑事案件侦、捕、诉的全程监督,促进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不断提高。先后开展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回访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列席检委会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接访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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