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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检察院在案发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工作
作者:刘娟 赵贝贝 发布时间:2012-12-13 16:02:23
近日,明光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积极履行职务犯罪预防职能,在案发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咨询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同样是受贿上百万元,为什么判刑不一样?”、“收几百块钱也算犯罪吗?”、“一分钱也没分到怎么也构成贪污?”……石坝镇的工作人员在听过该院办理的石坝镇职务犯罪系列案件通报后对这些问题感到莫名其妙,现场讨论热烈,纷纷向该院预防干警进行咨询。预防科吴修非科长针对大家提出来的问题,从数罪并罚、连续犯罪的数额计算、共同犯罪等方面给予了详细解答。 据悉,今年5月,明光市检察院查处了原石坝镇党委书记、镇长、财政所长系列案件,法院以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书记、镇长有期徒刑19年和13年,财政所长虽然没有分到钱,也因共同贪污被判处刑罚。身边活生生的典型案例,激发了石坝镇工作人员学法和关注职务犯罪的热情,明光市检察院通过开展咨询活动,使他们及时、准确了解职务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更有效地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在接受咨询的基础上,该院还及时帮助该镇分析存在职务犯罪的环节和原因,帮助该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而有效防止职务犯罪的再次发生。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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