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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车不慎酿事故 法院调解赔偿当庭兑现
发布时间:2012-12-12 10:30:49


     本网讯(黄柳萍)   “都说官司难打钱难讨,以为这场官司会拖好几个月,但是我真没想到才用了短短两三个小时,法官就能帮我当场拿到赔偿款,真是太感谢了。”韦某紧紧握着法官的手激动不已。原来,就在2012年11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经法庭主持调解,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当庭支付给原告5000元赔偿款。

    2011年10月19日,原告韦某驾驶一辆小轿车与被告杜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尾随相撞,造成了两车不同程度的损坏,杜某受轻微伤。事后经交警大队认定为被告杜某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韦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韦某曾多次找被告协商赔偿,但是杜某置之不理,因此韦某一纸诉状将杜某告上了法庭。28日当天开庭,法庭主持调解,由一方先提出一个方案出来给对方协商,对方在考虑该方案的同时,可以表示接受或不接受,也可以另行提出新的方案来协商。经过民庭法官的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原被告终于达成一致,于是出现了开头感人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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