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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公安“11.24”杀人案侦破纪实
作者:王元超 任路明 周福基 葛树军   发布时间:2012-12-12 10:23:03


    11月28日晚,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经过四天艰苦奋战,缜密侦查,碾转大连、北京、浙江等地,在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将四天前在市区胜利南路持刀杀害一女子的凶手应某抓获归案,消除了社会祸患。

    女子街头被砍杀

    11月24日11时50分许,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市区胜利南路华阳热电公司服务中心门前有一男子用菜刀砍伤一女子后自杀未遂逃跑。分局刑侦大队和奇山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一面保护现场,对目击证人进行访问;一面对现场进行勘查。经法医检查确认,该女子被砍数刀已当场死亡。

    在光天化日之下砍死人,烟台近几年罕见,引起了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的高度关注。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孙运波要求分局迅速破案,严惩凶手,消除社会影响。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芝罘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斌、分局党委副书记、副政委梁延洪,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赵顺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并迅速成立了由刑侦大队和奇山派出所精干力量组成的专案组,全力攻坚突破。

    排查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专案组首先根据案发现场遗留的手机等物品进行分析和判断,很快确定了死者的身份:欧某,48岁,江苏省常州市人。另一路现场访问民警,也通过多名现场目击群众,大体了解了该女子被杀经过:当时被害女子和四名男子一起走到市区胜利南路华阳热电公司服务中心门前时,突然和其中一名三十八、九岁地男子发生激烈争吵,争吵内容因为距离较远没有听清楚。后这名女子被该男子持菜刀疯狂砍倒在地,该男子又持菜刀割颈自杀未遂后逃离现场,其余三名男子见势不妙,也逃离了现场。至于女子被杀原因,目击者不清。

    显然,杀人者与死者相识。是情杀,仇杀,还是图财害命?凶手胆敢在众人面前行凶,是一时情急,还是早有预谋?在场的三名男子与本案有无关系?被害女子被砍了20多刀毙命,什么原因造成凶手对她如此仇很?这些疑问,为此案侦破蒙上了一层层神秘的色彩。

    分局领导认为,既然杀人者与死者相识,那么,围绕被害女子社会关系调查,就是寻找案件侦破突破口的关键。按照分局领导的部署,侦查人员通过使用警综平台对被害女子的身份信息进行查询,很快发现被害女子于11月23日下午2时30分入住上夼西路某旅馆,至案发时未退房。侦查人员又调取该旅馆的监控录像,发现被害女子23日独自一人入住旅馆,24日上午8时42分有一名四十七、八岁男子来店找被害女子,之间关系很密切。10时许又有两名男青年来找被害女子,10分钟后三名男子先后离开,约11时31分被害女子也离开了旅馆直至案发。

    三名男子作为嫌疑人立即进入了警方视线。侦查人员马上调取录像请目击者辨认。一名目击者当场指认第一次来旅店找被害人的男子就是凶手。而其他目击者却否认了这名男子,因为此人不仅面貌特征不像,而且岁数与凶手相差很大。侦查人员经过反复调查,确定此人系被害女子的男朋友,他当时尽管在现场,但无杀人动机,身上也无自杀痕迹,最终排除了他嫌疑。

    凶手初露端倪

    为尽快搜寻凶手,侦查人员从现场捡到的两部手机入手展开进一步调查。经检验,两部手机均系被害女子的,其中一部曾借给他人使用。从两部手机11月23和24日多次发出和接收的短信看,内容大致是因被害女子骗了对方的钱财,对方要求还钱。这一矛盾点引起了侦查人员的高度重视。于是决定从这两部手机储存的被害女子亲朋好友电话,一个一个访问,以其寻找破案线索。

    意想不到的困难出现了,由于被害女子的亲属和朋友都在贵州和江苏,侦查人员在与他们电话沟通时很不顺利,一是语言不通,二是对方误把警方当成骗子,故拒绝配合。但侦查人员并不气馁,采取多种方式表明身份,并不厌其烦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最终用破案心切的诚心化解了被害女子亲友的误解。11月25日下午,被害女子一位朋友向侦查人员反映了一个重要情况:被害女子在11月24日上午7时许曾给他打过电话,说她今年在网上认识了一名浙江籍男子,39岁,刚从监狱判刑出来,叫什么名不清。她介绍该男子来烟做买卖结果被别人骗了二万元。为此该男子怀恨在心,曾多次找她索要,并威胁说不给钱就杀了她。

    获此重要线索后,侦查人员便再次对被害女子两部手机进行查询,结果发现其中一部浙江丽水的电话,在案发前曾多次联系过被害女子。通过进一步调查,打电话的叫应某,39岁,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人,2006年因纵火报复他人被判刑三年,与被害女子朋友提供的情况比较接近。分局警综平台也显示,该于 11月23日22时许入住案发现场东侧的某旅馆。侦查人员立即对该旅馆进行调查,发现应某案发前一晚入住后外出一夜未归,24日上午10时退房,不知去向。

    种种迹象表明,此人作案的嫌疑极大。

    暂住房内现血迹

    一波未平,又起一波。正当警方紧锣密鼓查缉深入浙江男子应某的时候,11月25日晚8时许,奇山派出所接到芝罘区上夼西路一居民报警,称租住他的房屋的一男一女突然失踪,他怀疑被害了,尸体就藏在屋内。侦查人员当即赶到现场。当打开房门一看,惊呆了,原来室内有大量血迹。经反复搜索,室内曾被人翻动,并没有发现尸体。而巧合的是,租住该房屋的正是被害女子和男友张某。张某早已被警方排除了嫌疑,可房内的血迹又是怎么回事呢?

    侦查人员在对该房间进行仔细检查时意外发现了一个叫应某的笔记本,里面密密麻麻记录着应某与被害女子做生意的经过。从这个笔记本上看,应某和被害人的关系密切。侦查人员眼睛一亮,莫非笔记本上的应某就是我们要找的浙江应某。联系到两部手机里的短信和被害女子朋友提供的情况,进而再联系凶手现场自杀未遂和房内出现的斑斑血迹,侦查人员据此判断,笔记本的应某和凶手应某为同一个人,他自杀未遂后来到被害女子出租房企图翻找物品时,不慎将笔记本丢失在现场。想到这里,侦查人员将应某的照片拿给周边住户辨认,辨认结果此人正是凶手应某。邻居证实,11月23日早晨6时许,应某到被害女子家时,两人曾发生过激烈争吵。24日中午12时许,也就是案发之后,应某用衣服领遮挡面部和脖子上的血迹再次来到被害女子家。杀人凶手终于露出了真相。

    千里分兵缉凶

    凶手身份确定后,抓捕工作刻不容缓。然而,宽广地域、茫茫人烟,抓捕凶手如同大海捞针。困难再大也难不倒英勇善战的芝罘公安分局的刑警们。因为破不了案,抓不着凶手对他们来说愧对百姓,是一种莫大的耻辱。所以在这种强烈的职业感支配下,他们以惊人的毅力和超高的聪明才智,创造了连续五年命案侦破100%的奇迹。

    11月26日,侦查人员按照分局领导的部署,兵分两路,一路迅速与应某的原籍派出所取得联系严密进行布控,同时派员赶赴当地进行抓捕;一路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烟台港客运站等地进行堵截和查询。经过工作发现,11月25日上午9时,凶手应某已乘普陀岛轮潜逃至大连。侦查人员当即赶到大连。可得知的情况令人失望。狡猾的应某并没有在大连落脚,而是当晚18时又乘坐大连到北京的T227次列车到达北京。侦查人员立即与北京有关方面联系查询。但凶手应某却在北京失去了踪迹,是潜藏在北京,还是在北京虚晃一枪,逃往原籍?侦查人员从应某潜逃时身带不足700元分析,在北京潜藏的可能性不大,很有可能潜回原籍筹集资金后再定逃跑路线。于是分局领导果断决定,留下少量警力继续在北京布控,其他全部警力与先前抵达浙江的侦查人员一起,与当地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采取多种措施,布下了天罗地网,应某插翅难逃。

    11月28日晚7时许,仅剩8元钱、走投无路的应某在两地警方的重重包围下,终于在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落入法网。在证据面前,应某交待了自己杀人经过。至此,震惊烟台的“11、24”街头杀人大案水落石出

    原来,犯罪嫌疑人应某和被害人在网上认识后,被害人以谈恋爱为名将应某骗到烟台经商。之后,应某先后被他人骗走人民币两万余元。应某觉得被骗一事被害人应负责,所以多次向被害人索要未果。11月24日11时40分许,被害人在其男友张某及其两名男子的陪同下与应某协商退还事宜,当行至芝罘区市区胜利南路华阳热电公司服务中心门前时,二人发生争执,应某遂持事先准备的菜刀将被害人砍死,后自杀未遂潜逃。

    目前,犯罪嫌疑人应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中国警察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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