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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政法院校优秀教师检察院挂职"全面开花"
作者:岳红革 发布时间:2012-12-10 16:33:52
“从现在起西安辖区政法院校的优秀教师可到西安14个区县基层检察院挂职担任副检察长或检察长助理,高校学者教授到西安市基层检察院挂职制度开始全面实行。”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西安市选派驻地政法院校优秀教师到基层人民检察院挂职工作座会上获得的消息。西安市委己决定将选拔学者教授到区县基层检察院挂职,实施人才强检,深化检校合作,作为加强政法校院教师队伍素能提升和检察队伍建设的重大规范机制和重要举措推出。
去年,中央政法委、国家教育部制定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提出探索建立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制度,鼓励支持高校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为了落实好这项意见,服务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目标,加强检察机关与政法院校的人才和业务交流,推进西安检察事业科学发展,西安市委组织部和西安市检察院认真进行了调研,并深入走访,征求了政法院校的意愿,于11月26日制定出台了《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中共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选派西安驻地政法院校优秀教师到基层人民检察院挂职的意见》。 意见规定,从2012年底起至2016年,连续4年,每年从西北政法大学、西北大学法学院、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推荐选派优秀教师到西安市基层检察院挂职担任副检察长或检察长助理。 选派条件和资格是三所院校中具有副教授、讲师以上职称或为政法院校处级领导、处级后备干部,挂职期限为一年,主要任务是协助基层检察院党组抓好干警的教育培训、业务领军型人才的培养,做好检察调研和重大、疑难案件的分析研讨等工作。 据西安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民生向记者介绍,这是选派学者教授到检察机关挂职有几个 “显著特点”。整个选派工作在西安市委组织部的领导下进行。 据了解,今年以来,西安市检察机关不断深化检校合作工程。7月份,西安市检察院按照“人员互聘互派、资源共建共享、教学实务科研互帮互助”的新型育人机制和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与西北政法大学建立了“西安市检察官教育培训基地”和“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西安市检察机关还与辖区多所高校展开了一对一检察实务课题研究,检校合作己结出累累硕果,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未央区检察院己聘请学者到检察院挂职,这一切都为学者教授到检察机关挂职“全面开花”打下了牢固基础。 座谈会上大家一致认为,选派政法院校优秀教师到基层检察院挂职,是检校合作方式的深化,对政法院校和检察机关发挥各自优势,拓展合作空间,完善合作机制,实现以学促检、以检促教、良性互动、互利双赢的良好局面必将发挥积极和重要作用。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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