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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五河县驻所检察室监督纠正一起刑期计算错误案件
作者:张培培   发布时间:2012-12-10 10:38:01


    近日,安徽省五河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干警在查阅在押人员台账时,发现在押人员刘某的刑期计算有问题,其刑期被多计算了一个月。随后,五河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负责人迅速与县法院联系,对此情况及时进行纠正,有效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原来,在押人员刘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本应自2012年7月16日起至2015年1月15 日止。但五河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干警在查阅看守所人员台账时却发现,刘某的刑期是从2012年7月16日起至2015年2月15 日止,其刑期被多计算了一个月,同时,在押人员刘某本人也通过看守所巡控民警向驻所检察官反映其刑期被多计算了一个月。通过查阅刘某的刑事判决书等材料,确定刘某的刑期确实被计算错误。随后,五河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负责人及时与县法院刑庭联系,对此问题进行纠正,法院也及时进行了更正,从而有效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驻所检察室已2次发现法院的刑期计算错误问题,全部进行了监督纠正,不仅保障了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也有效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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