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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平检察院多管齐下提高办案质量受好评
作者:吴家文 李开忠   发布时间:2012-12-07 14:39:57


    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的中心工作,而案件质量的高低是衡量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准。今年以来,广西桂平检察院采取积极措施,多管齐下,提高办案质量。12月4日至6日,在贵港市政法委组织开展的全市公检法案件交叉评查活动中,该院案件质量被评为“优秀”等级。

    据统计,截至目前为止,桂平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案件560件741人,审查后批准逮捕515件666人,审查后起诉455件593人;受理自侦案件15件,立案14件;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1件,立案14件;受理控告申诉检举违法犯罪案件153件,刑事申诉案件9件。所有承办案件都严格依法办理,无一起错案。

    为保证案件质量,桂平检察院坚持以办案质量为核心,以“质量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通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论辩赛、案卷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岗位大练兵”,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证据意识、公正意识。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严格实行承办检察官责任制,即由分管副检察长总体负责,侦查监督、公诉、反贪、反渎职、民行、控申等职能部门领导具体负责,严格把关,主办检察官带组办案,规范案件审批程序,严格案件承办流程。对审查中的重大分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涉及一方稳定案件,充分发挥办案小组的作用、科室集体的作用以及院检委会的集体作用去讨论分析,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围绕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对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客观地审查、甄别与排除,严格证据审查制度,确保案件质量。

    在本次公检法案件交叉评查中,桂平检察院提交了案件评查情况统计总表、评查案件自查、复查报告等材料。经贵港市、县(区、市)两级公检法抽调业务骨干对选送材料从执法指导思想、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应用、法律适用、处理结果、社会效果等7个方面进行交叉评查。最后,桂平检察院案件质量被评为“优秀”等级。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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