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石城县地处赣南东部,是山清水秀的革命老区。今年,石城县政府乘着国务院新出台的《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展的若干意见》这股东风,把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作为解决该县突出民生问题的重要切入点和重大民心工程。
为了保障上级政府对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专项拨款能真正落实到困难农户,石城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帮助和引导困难农民建设宜居、安全、经济、适用的住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开始后,石城县检察院多次组织干警深入各乡镇向广大农户广泛宣传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并实地查看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情况,询问农村危旧土坯房在建户是否获得了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贴资金等。该院干警还把每次下乡收集的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情况写入民情日记,同时,整理出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制作检察建议,发送到各个乡镇,建议各乡镇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广泛宣传中央政策,建立和完善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机制,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专项补贴资金真正落实到困难农户。各乡镇收到检察建议后非常重视,并向石城县检察院给予了回复,表示要认真落实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严防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中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到目前为止,该县没有发生一起挪用、贪污、侵占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贴资金的情况,受到了县委、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