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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女检察官专职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受好评
作者:梁民权 陈茂清 发布时间:2012-12-07 09:57:30
福建省沙县检察院根据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点,根据女性耐心细致敏锐的优势,成立了由三名女检察官组成的女子办案组专职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2011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8件66人,其中非羁押在校未成年人案件共16件45人,对其中6件10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6名未成年人进行考察,现已有4名未成年人考察完毕后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2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帮教。
据了解,该院的主要采取以下方法开展工作:一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到“亲情会见”,提倡“周末办案”。在提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运用制定的“亲情会见”工作方法,专门打电话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长,邀他们一起去看守所投宿,使失足青少年在亲情的感召下,能更好的反思自己的行为,改过自新。为了不影响在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周一至周五在学校的正常学习,女子办案组利用周末时间,传唤被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二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谈心办案”,倡导“柔性审查”。充分发挥女性检察官特有的热情、细腻、耐心等独特优势,对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家属进行心理疏导、劝解和抚慰工作,为办案工作提供柔性保障。三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跟踪帮教”,落实“自省成果”。在充分了解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学习表现等情况的基础上,逐个制定帮教计划,建立帮教档案,不定期走访或电话联系本人、家长及社区,了解其生活近况,并联合家长和社区进行经常性地教育引导,使其走出犯罪阴影,重建信心。 据悉,该院采取女检察官办理未成年案件取得的成效,受到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长和学校的好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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