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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检察院检察建议为农村低保金增设"防护网"
作者:殷培军   发布时间:2012-12-06 11:08:04


    12月6日,山东省临沭县民政局农村低保管理科科长李敏介绍:“近期,我们县乡两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县检察院给县政府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的检察建议,对全县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300余个行政村的5348名农村低保户的审批程序进行了重新审核,并对低保实名足额发放情况进行了逐户核实。”

    今年11月,该县大兴镇河南村村民通过热线电话向检察院反映了村委负责人集中保管低保户的低保卡(领取低保金的银行卡),统一支取低保金平均分配给村民,侵犯低保户权益的事件。该县检察院通过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并走访乡镇、村居进行专题调研发现,由于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宣传、监督实施措施不到位,个别乡镇干部、部分村街村委负责人和群众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认识不清、不透,导致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出现了“低保户由群众轮流坐桩”、“低保金当成养老金发放”、“平均分配”、“低保户评定程序不公开”、“个别干部以权谋私”等违规问题。

    该院在认真对存在原因进行分析后,及时向县政府发出了检察建议书,提出从四个方面加强管理监督。建议对全县范围内低保金实名足额发放情况进行逐户清查、核实;完善农村低保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对乡镇低保工作的实施考核;强化监督核查措施,增强低保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低保政策宣传,提高民政队伍和村两委成员的认识。

    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由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了民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农村低保工作核查会议,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并认真组织核查落实。并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民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核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低保专项资金发放核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导和检查。

    乡镇、街道办事处通过印发宣传卡册、书写墙体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低保政策,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众,支持农村低保工作,为农村低保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气氛和社会环境;分批对农村村委负责人进行了低保政策培训,组建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和村组干部、群众代表等各界人士组成的低保评审小组,严格搞好低保户评审、核定。

    县民政局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各乡镇农村低保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对存在问题的村居,通报村居所在乡镇。

    该县曹庄镇民政办主任王尚奎说:“我们按照县政府要求,镇民政办公室为每低保户建立了档案和台帐,根据低保名单将低保卡直接发放到低保户手中,减少村委会中间周转环节,就可以从根本上杜绝村干部挤占、挪用低保资金现象的发生。”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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