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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锦屏县检察院开展不捕案件回访效果好
作者:罗圆圆 邓锦玉   发布时间:2012-12-05 15:00:10


    为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日前着力推行对无逮捕必要案件进行回访,主动将执法办案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对各类刑事犯罪保持严惩不贷的高压态势的同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和解等相关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可捕可不捕的,坚决做到不捕、降低捕后轻刑化率,截止12月4日,不予批准逮捕6人,其中无逮捕必要不捕的有4人。为及时掌握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动态,进一步了解不捕案件的实际效果,该院组成回访组对一年来无逮捕必要不予批准逮捕的四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回访。回访组深入社区和田间地头,走访案件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及发案地的派出所全面了解当事人的表现情况和不捕后产生的社会效果,同时向他们了解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执法过程中有无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况并征求他们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共召开座谈会四次,走访有关单位四个,经过回访,没有发现办案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群众对该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的案件表示支持,社会反响良好。公安干警和社区工作人员还对逮捕必要性的证明及把握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通过回访活动,不仅使执法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办案全过程,而且检验了案件的质量及办案效果,增强了办案人员履职意识,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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