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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居住证办法拟限制C证随迁子女中考高考权利
作者:万静 发布时间:2012-12-05 14:13:07
记者12月4日获悉,对于正在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12月2日,9省22名律师联名致信上海市政府和法制办,建议对“草案”中关于持A证和C证居民子女中考、高考权利享有差别待遇的条款进行修改,以保证那些持有居住证C证的居民随迁子女可在上海顺利参加中考、高考。
据悉,“草案”规定,《居住证》将实行积分制,有效期为1至5年。通过设置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的分值,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居住证》A证的申请人进行评分。经评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A证;《居住证》C证持有人根据自身情况累积分值,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可以转办《居住证》A证。持A证的人员,其子女可在上海参加中考、高考。持《居住证》C证人员,其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参加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而根据“草案”第十四条和第三章关于积分管理的规定,A证和C证两者最大的不同,就是A证持有者需要提供学历、职称等相关证明,而C证则不需要。此外,A证和C证积分的要求也不同,A证要求更多的积分。 建议人之一、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常伯阳律师表示,这就意味着,仅仅因为常住人口学历、职称或者积分的不同,大量随迁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就被限制,尽管他们的父母都一直稳定地在上海居住和工作。 “草案”上述关于A证和C证的不同,引起了广泛的社会争议。不少上海市民质疑道:“如果一个孩子从小学起就在上海读书多年,而上海却因为他的父母因为没有本科文凭、高级职称,不够积分而拒绝他考试,这对他公平吗?”他们认为,除了父母稳定工作,稳定居所以及纳税年限,孩子的就读年限才是最要考量的要素。“我们的政策不能总是忘了那些学历,职称不高但同样为上海经济繁荣作出贡献的人们!”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草案原规定与法律有冲突。我国《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政府有义务积极落实该法律要求,至少不应当为公民平等受教育设置阻碍。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张千帆表达了对草案的担忧:积分制也很可能将父母一方的大专文凭或学历作为获得A证的条件之一,但是设想两个孩子都同样符合随迁子女的条件,他们的父母都同样在上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也都参加了社保,凭什么其中一个因为自己的父母没有大专文凭就不能参加高考?如果这样的政策持续实施下去,这个孩子在上海读了职高,长大了在上海成家立业,他的孩子将因为他没有大专文凭而照样不能在上海高考,为此教育歧视代代延续。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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