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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拟立法调整统计方式减轻统计调查对象负担
作者:徐伟 发布时间:2012-12-05 13:58:31
记者近日从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获悉,初次提请审议的《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调整了统计关系的建立方式。
修订草案取消了现行条例中要求统计调查对象主动到统计机构办理统计登记、领取统计登记证的规定,而是要求工商、民政、税务、质监等部门及时向政府统计机构提供统计所需的行政记录资料。统计机构根据记录资料来建立统一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并在此基础上及时书面告知统计调查对象,接受统计调查任务。 此外,修订草案还要求制定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应当与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明确分工、相互衔接,不得重复,以解决统计报表过多过滥等问题。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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