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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霍山:检察院为刑事案件被害人提供救助
作者:吴绪伦 李磊 江军   发布时间:2012-12-05 11:41:07


    “这可真是俺儿子的救命钱啊,真是多亏你们了,俺儿子有救了,谢谢,谢谢检察官。”12月4日,在安徽省霍山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一位中年妇女紧紧的握着该院控申科干警的手,语气哽咽,久久不愿松开。

    这位中年妇女是该院所处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张某的母亲。2012年6月6日晚,被害人张某在所工作的快餐店遇到了老乡许某,因债务纠纷两人发生争吵,进而升级为肢体冲突。混乱中,许某拿起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向张某……事件发生后,许某被当地公安机关控制,张某则被立即送往医院进行紧救。后经司法鉴定,张某的伤情属重伤。日前,安徽省霍山检察院依法对许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决许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赔偿被害人张某各类经济损失150000元。

    然而,这份判决在执行时却遇到了困难。被告人许某无正当职业,难以立即支付被害人经济赔偿。而被害人张某家境贫寒,这次受伤之后高额的医疗费用更使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被害人母亲整日守在儿子的病床前,以泪洗面。

    在了解到这一情况之后,安徽霍山检察院立即启动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程序,向被害人一家伸出了援助之手。在仔细研究了案情之后,该院干警考虑到被害人伤残,暂时无法工作,无生活来源,根据《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决定立即先行为被害人张某提供救助金2000元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同时帮助被害人到法院申请民事赔偿执行,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这感人的一幕。

    据悉,近年来,安徽省霍山检察院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通过该县“两会”议案取得支持,县政府每年从财政拿出50万元作为刑事被害人救助专项资金,先后对确实困难的15名刑事被害人进行了救助,有效的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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