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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泰和检察院查办反渎案件坚持质量效果并重
作者:何世平 发布时间:2012-12-05 11:36:53
江西省泰和县检察院在查办反渎案件中,始终坚持“理性、平和、规范、文明”办案执法新理念,坚持加大办案力度、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的有机统一,增强查办反渎案件的社会效果,努力使有罪判决率和办案效果都得到显著提高。
加强请示汇报。坚持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向党委汇报制度,解决办案的干扰和阻力。对一些重要的线索和案件,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必要时直接向上级院请示汇报,在第一时间取得领导对查案的支持。在查办反渎案件中,分管检察长更是对每个案件都认真关注,对重点案件则是多次出面协调,积极沟通,为反渎案件查处创造各种有利条件。 强化沟通联系。查案中,积极做好案发单位领导思想工作。坚持严把法律关的同时,坚持有条件的案件及时与案发单位进行沟通,努力取得理解与支持。特别是系统性、普遍性的问题,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严格控制打处的面,注重案件查处的综合效果。同时积极建议发案单位举一反三,及时整改,规范执法。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也有力促进依法行政,更让发案单位心服口服,确保查案达到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最佳结合。 突出查办重点。根据民生热点问题和上级院的专项行动,选准查案的对象,主要是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新闻媒体高度关注的热点和民生领域焦点的问题,积极拓展反渎职侵权案件的新领域,推动反渎职侵权案件的深入查办,先后在交通、卫生、路政领域查处了一批滥用职权案件。 实施同步预防。注重查案后预防和宣传工作,把查办案件与加强预防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渎职侵权犯罪惩防一体化机制。既打击犯罪又宣传法律,同时让发案单位心服口服,突现查案的综合效果。同时结合办案积极提出预防建议,有力地强化了查案效果的发挥。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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