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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黄检察院联合看守所为重刑犯过20岁生日
作者:刘敏   发布时间:2012-12-05 10:13:18


    12月3日中午,江西省宜黄县看守所一监室里,已被省高院二审宣判维持一审死刑判决的张太荣正在自由活动准备吃午饭。这时,县检察院监所科科长黄晓娟、看守所所长邹建平及几名民警,端着热腾腾、香喷喷的水饺送到张太荣面前,黄科长和邹所长对张太荣说:“今天是你20岁的生日,我们祝你生日快乐!”接着干警们为其唱起了生日歌,听着民警歌声,张太荣哭了起来,他哽咽道:“我做梦都没想到,我一个犯下了滔天大罪的杀人犯,竟然还有人为我庆祝生日,我对不起被我杀死的人,愧对社会、愧对家人啊!感谢检察院、看守所各位领导对我的关心和教育,如果有来生,我一定好好赎罪,绝不会再干违法犯罪的事儿了……”

    2011年2月3日,正是大年初一。当晚8时许,时年仅18岁的张太荣和张某某等4名未成年人及3名女孩酒后步行至宜黄县凤冈镇北门路25号附近时,路遇邹某园、邹某全和黄某某、周某某等4人。周某某看见张太荣、张某某等人后即说了句难听的话,张某某听见后遂和对方争吵起来,继而双方发生推搡和打斗。张太荣在打斗中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先后朝邹某园、邹某全和黄某某、周某某等4人乱刺,致使邹某园当场死亡、邹某全抢救无效死亡,黄某某、周某某一重伤、一轻伤。2011年2月9日,张太荣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同年11月被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2年9月,省高院经二审裁定维持原判,正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张太荣等5人归案后,宜黄县院驻所检察室和看守所在对他们的管理教育中,处处体现“人性”关怀,平时在生活上、心理上给他们以最大的关心和帮助,对重刑犯更是人格上尊重,生活上关心,通过定期约谈、心理疏导等措施,加强正面教育引导,有效缓和、化解了他们的对立情绪,使重刑犯能够带头遵守监规,服从管理,确保了监所安全。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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