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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沙县检察建议助推自然保护区珍贵树木保护
作者:梁民权 饶炳基   发布时间:2012-12-04 16:03:32


    福建省沙县检察院针对今年7月辖区内三明市罗卜岩省级自然保护区发生多起国家二级保护珍贵树木楠木被盗伐的案件,该院林业检察部门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配合保护区一同制定保护珍贵树木的措施。

    据悉,该院林业检察部门对自然保护区发生的案件,高度重视,得知发案信息后立即与县森林公安分局、县法院成立联合调查小组,多次到罗卜岩保护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案情,掌握第一手材料,同时与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县法院协调沟通,建议设立专项保护基金,多渠道筹措资金,同时鼓励犯罪嫌疑人自动出部分资金,存入专项保护基金内,该基金可用作护林员的加派、林区防盗设施的配备及维护,今年8月向三明市罗卜岩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管理处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建议进一步改进防范措施,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重点地段设置哨卡并加强夜间的巡查,增加安全防控设施的投入,在保护区内安装防控电子设备,有条件的情况下在公路沿线设置护栏,同时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号召保护区周边居住的林农共同来保护自然保护区的植物。

    三明市罗卜岩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收到该院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立即向主管部门三明市林业局做了汇报,市局当月专门召开了局务会议,进行了研究讨论,会议决定加快保护区监管项目进度,加强保护区一线巡护;二是抓紧推进电子监控设施建设,向省上争取的电子监控建设项目经费20万元得到批复,同期开展了4次现场调查勘察,目前正在做比较方案和设计;三是在保护区出入口建设2所哨卡(护林点),经费已经落实,地点初步确定在李公村、横沥坑桥头;四是拟通过相关捆绑项目,报请上级支持经费,在区内公路沿线安装防护栏杆;五是利用每年开展“爱鸟周”“宣传月”活动,开展周边护林联防,共同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

    据了解,该保护区下一步打算:继续加强与当地林业检察部门、森林公安分局、林业法庭的密切联系,接受他们的指导和支持;进一步健全防范机制,建立护林员夜晚驻山守护的管理机制。目前,该保护区管理处已着手开展对保护区安全防范的各项工作,该院林业检察部门也将进一步跟进,共同来保护我们的青山绿水和珍贵的植物。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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