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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三江农垦法院组织召开“新型”案件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2-11-30 09:11:56


由公检法三机关参加的“新型”案件座谈会
     本网讯(通讯员 胡长玲 赵雄飞)   2012年11月29日上午,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法院组织召开由公安局的案件审核科、检察院的公诉科、侦查监督科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部门主管领导参加的“新型”案件座谈会。

    今年以来,建三江农垦管理局辖区内发生多起组织、容留卖淫、非法经营、骗取贷款、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类等不是常见罪名的“新型”案件。为从快、从严打击此类犯罪,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建三江农垦法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长李清、刑庭庭长王敬军就这些“新型”案件在证据的收集,案件的定性,非法证据的排除,被告人权益的保护等方面与公安局、检察院的与会人员展开座谈,对这些案件在侦查、批捕、审查起诉、审判环节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此次座谈会的召开,为公、检、法三机关处理此类“新型”案件提供良好的思路和方法,并在证据完善、程序公正、定性、量刑等方面达成了共识,有助于准确适用法律法规,统一执法尺度,同时也为建三江农垦管理局辖区内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法律保障。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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