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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法院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12-11-19 14:14:52


     本网讯   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全市法院高层次人才培训实施方案》,旨在利用3-5年或者更长时间,培养造就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叫得响、影响力强的“专家型”、“学者型”、“复合型”法官和综合管理人才,带动法院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市中院于11月14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标志着此项工作正式启动。

    《实施方案》规定,培养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工作5年以上,办案能力强,善于钻研业务,理论功底深厚;受过市级以上奖励,审判业务及其它工作在当地具有良好影响和公信力;出版过学术专著或学术文章并获得市级以上奖励,撰写的案例被市中院以上审判机关确定为指导性案例。特殊人才不受上述限制。选拔的程序为:个人自荐、组织推荐、本级政工部门把关、党组研究决定。基层法院按不超过编制人数5%、中院按不超过编制人数10%的比例,各自建立本级高层次人才储备库,中院建立全市法院系统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储备库,实施动态管理,建档考核,保证质量。

    对被纳入培养对象储备库的人员,将采取委托高等院校培养、邀请专家学者授课、交办疑难案件或重大任务、开展岗位交流活动、承担教学帮带任务、定期开展业务交流研讨、建立客座研究员制度、适当安排列席审委会、参与重大调研课题撰写等方式进行培养。两级法院每年将拿出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在进修培训、学术研究、考察交流、购买学习资料、出版学术著作等方面给予支持。为鼓励人才早出成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实施方案》还规定了具体的支持奖励措施。培养对象发展稳定、贡献突出的,在干部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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